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
时间:2019-05-30 点击:
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
姓名: 教研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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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序号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类别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具体要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自评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总评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备注  |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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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一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师德师风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、政策、坚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热爱学校,热爱本职工作,服从分工,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基本分10分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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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二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学水平 主要考核常识水平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备课充分、教学文件齐全,上课规范、作业批改规范,考试成绩上交登记及时、资料整理规范,按制度请假和调停课、按时完成其它教学相关工作等。发生教学事故-5/次,不规范教学行为、教学差错-3/次,课程因私调课每学期3次以上的,-3分/次。其中一旦发生教学事故无评优资格。调停课一次指一个工作日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基本分20分;教研室主任汇通院秘书进行统计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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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学院考核年工作量按不同职称标准(例如讲师年工作量432)。基本教学工作量暂定为128课时/学期,按系部下达的教学计划学时计算,不含毕业设计和实习。满基本教学工作量记30分;少工作量-3分/30学时/学期,不足30学时按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;新开专业课程可按1.2系数计算,只算一个学期。课程设计校内8学时/周,校外10学时/周。未满足基本课时量无评优资格,并且年终绩效倒扣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基本分为30分;年底考核前二级院秘书负责统计计划学时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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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监考次数9次/学期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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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三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系部及教研室工作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支持学院和教研室建设,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,视具体情况由教研室或学院给予记分。学校、学院和教研室相关活动无故不参加、因事假未参加、因病假未参加院(部、教研室)安排的各项业务学习和业务活动者,每次分别减2、0.5、0.2分。三次以上不参加院(及教研室)活动的直接认定为及格,无评优资格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基础分为20分,各教研室主任评分为主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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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四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国际化教育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围绕学院国际化发展战略开展教学或辅助开展国际交流工作。具体指标以学院后续相关文件为准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基本分10分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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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五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教师个人荣誉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国家一、二、三等、省部一、二、三等、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可分别得10、8、6、5、4、3、3、2、1分。同一项目按高计分一次。行业主办的具体按参与院校规模档次,一般情况按5、4、3,以此类推递减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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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六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/技能竞赛 或者指导大学生创新项目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(技能)竞赛获国家一、二、三等、省部一、二、三等、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可分别得10、8、6、5、4、3、3、2、1分。同一项目按高计分一次。行业主办的具体按参与院校规模档次,一般情况按省部级5、4、3,以此类推递减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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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指导大学生创新项目,当年立项主持校级3分/项,省级4分/项,更高级别5分/项.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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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七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科研能力 主要考核学术水平、科研水平及其成果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1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,并通过鉴定取得成果,其课题主要人员得20分,参加人员视贡献大小每人得5-10分。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特别注意: 立项、结题各得一半分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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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2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,并通过鉴定取得成果,其课题主要人员得15分。参加人员用3-7分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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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3、获国家一、二、三等、省部一、二、三等、校级一、二、三等优秀科研成果奖、优秀论文个人获奖者均可分别得20、15、12、11、10、9、8、7、6、5分。国优按省三等,省优按校三等对待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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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4、在全国权威学术期刊、CSSCI期刊、全国核心学术期刊、省部级学术期刊、其它一般公开刊物发表论文,每篇可得8、7、6、5、4分。被权威性学术刊物全文转载的每篇另加6分,摘录加4分,索目加2分。 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、教参每3万字以内,折合为1篇核心期刊论文。主编、副主编一本公开出版的教材,除按实际撰稿字数计算外,还分别加2, 篇、1篇核心, 期刊论文的分;教材修订出版按增加的字数计量;学术专著工作量按教材主编乘以二计算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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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八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其它  |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主持负责院系领导安排的重点学科建设、特色专业建设、办继续教育类班创收等其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可得15分,参加相关工作可酌情加3-5分。负责专业教研室日常管理工作、负责制定、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取得相应成果的可加5分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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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合计  | 
            
教研室主任签字:
新开专业:指某老师第一次教授某门课程,并非指专业创新课程。新开专业需要本人提出并仅算第一个学期。
计分方式采取A+B两个模块,A模块包括一~四项总分90分,B模块包括五~八项为加分项。其中,A模块必须满85分才有资格评优,B模块各部分均须在年度教研室内部考核前齐支撑材料。